《新世现形记》连载第四回
发布日期:2026-09-25
笔录如揉面 供词似捏泥
签完字被带出那间屋子,走廊长,走了半分钟。他数了步子——四十三步。后来他跟人说,那四十三步是他这辈子走过最长的路。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,腿不是自己的。
出来那日天阴。他站在门口愣了半晌——外头的天原来是有颜色的。灰蒙蒙的,可到底是天。他差点忘了天是什么样子。有人问他:"他们打你了吗?"他说:"没打。"停了停又补一句:"没打比打还狠。"

回家。他娘见了他,眼泪先下来了。说:"儿啊,你这是怎么了?"他说:"没事。"坐下,端碗,手抖得端不住。碗磕在桌上,汤洒了半桌。他娘去衙门口问过三次。第一次说"在办"。第二次说"有进展"。第三次来个人跟她说:"你儿子签了字的,白纸黑字,谁也翻不了。"
老太太不懂什么叫不当取供,不懂什么叫疑罪当从无。她只懂一件事——她儿子进门的时候好好的,出来就认了罪。这中间总得有个说法。
可说法在哪里?
那叠纸上写的什么?后来家属花了大半年才见到。里头把他"列账"的事写成"捏造事实、诽谤他人";把他讨公道的行为写成"有组织地搜集材料、意图敲诈";把他那句"这些人该查查"写成"公然煽动群众对抗公门"。揉面似的,揉圆揉扁,全凭揉面人的手。
供词一到,案子便算"破了"。上头来人翻了翻卷宗,点点头:"证据链完整。"
什么叫完整?一张口词便是全链。物证?没有。书证?没有。旁证?没有。只有一个熬了七天七夜的人,在一张没看清的纸上画了押。旧律有载:单凭口词不能定罪。可到了这滨海县,口词就是天,口词就是王法。
案子送到上头复核的时候,有人翻了翻卷宗,问了一句:"物证呢?"旁边的人答:"被告人已经供认了。""书证呢?""供词里有。""旁证呢?""口词前后一致。"问的人点点头,合上卷宗:"那就没毛病。"
黄不争那供词前后矛盾之处有七处。第一处说假货从码头来,第三处说从仓库来,第五处又说从外省运来。同一份笔录里自己跟自己打架。可没人管这些——供了就行。供了便是实,实了便是铁,铁了便是结。
后来有人私下议论:"这案子要是真审,经不起三句话。"旁边的人白他一眼:"审什么审?又不是真审。"
欲知那四道关口怎样各担一刀,且听下回分解。
——冷眼生 戏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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